关于评选“国家授时中心优秀青年”的通知
授时部党委、各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为宣传和表彰研究所在科研创新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树立国家授时中心青年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新形象,激励和引导中心全体青年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科研中心任务,学先进、争先进,为“率先行动”计划和研究所科技创新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心党委决定在 “五四”前夕开展“国家授时中心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
(二)在科研工作中,能认真贯彻落实“创新2020”发展战略、“率先行动”计划和研究所“一三五”发展规划;能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担当重任,善于团队协作;主动申请并承担各类科研课题,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转化、完成任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发挥了骨干和表率作用。
(三)在管理和支撑工作中,能坚持围绕中心任务,服务科研创新。能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养,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和研究所规章制度的能力与水平,努力做到管理科学、服务热情,促进科研创新的效能明显,在各自工作领域获得同行和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四)在读研究生,能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弘扬高尚的价值追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中科院、研究所和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带头刻苦学习专业、牢固掌握实验技能、努力钻研业务难题,并能取得得到导师和同学认可的突出成绩,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
(五)能热心青年工作、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研究所青年职工和研究生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号召力。
二、评选要求
(一)推荐人选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5月4日)。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由各支部书记与所属部门行政负责人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在广泛听取职工和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人选。
(三)确定评选推荐人选后,须由本人填写《国家授时中心优秀青年推荐表》,由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后,于4月25日之前上报党委办公室,经汇总后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表彰人选。
中共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