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授时部党委、离退休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中心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排,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中心各级党组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现就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1.开展专题学习。党委中心组、授时部党委和各党支部需在三季度内召开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要就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在联系或所在党支部讲专题党课。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根据党委办公室6月24日通知要求,于8月15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3.建党精神宣传教育。各党支部在下半年要将建党精神宣传教育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利用红色教育基地、网络资源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向“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两优一先”获得者学习,向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革命英雄、杰出建设楷模和杰出时代先锋学习,营造学习先进、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
4.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中心党委征集的意见建议清单,进一步细化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清单,进一步做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措施。
中心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负起政治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学习贯彻。中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要求结合起来,始终牢记作为“国家队”“国家人”,必须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确保中心在“率先行动”计划第二阶段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努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党委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