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光:中国需要科学家的科普
中国总是号称科普队伍有几十万大军。但是,这些人多数不是科学家,而是科普行政管理人员。这是中国科普一直处于落后境地的主要原因。另一个问题就是,科学机构的团体主义过于浓厚,自己掏钱做的事情就必须鼓吹自己的成绩,否则就不配合。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引进美国的科学素养理论和指标,在长达20年的时间内,中国公众的科学素养水平一直在1%到3%之间徘徊。近年来,影响公众科学素养变化的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因素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中国的公众科学素养却迟滞不前,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我国的“科普”一词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科学社会化协会”在讨论中提出“普及科学”的概念。那时的学者认为,中国公众“非愚即谀”,处于“贫”“陋”状态。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科普”这个术语。“科普”一词在接近百年前的教育水平落后、信息不公开、公民意识尚未形成的时代也许具有意义。但是,在现代公民意识强烈、教育程度日益提高、信息自由的时代,“科普”已经隐涵着不平等的思想。
西方在经历了17世纪的“大众科学”,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中期的“公众理解科学”阶段以及20世纪初的“科学传播”,这些观念的转变都是根据社会公众的意识变化而变化的。“科普”一词在西方国家也出现过,就是所谓的“Science Popularization”,但是,应该翻译为“科学大众化”。对比中外,我们不仅应该改变术语,而且应该对其概念进行深刻的思考。
中国的科普存在行政体制管理方面的问题。行政区划和管理机构的绩效评估导致科普狭隘化和明显的体制化,经费拨款体制与西方国家不同。比如,美国除了军事拨款和航空航天研究项目经费外,科研经费主要是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拨款。基金会的拨款除了申请人的资历与声誉以外,研究结果是否得到公众的支持也是决定拨款的主要因素。英国有些基金会甚至要求拨款项目结束后必须进行与该项目有关的科普活动(比如写科普书或者演讲等)。因此,美国和英国的科学家的科普受到体制上的约束和激励。
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这样的机制,每年参加科普活动的人大多数是志愿者或者刚参加工作的科技人员。我在每年的科技周或者大型的科普活动中都会去观察,发现这个问题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在美国是无法想象的。
在美国,做科普的主要是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从17世纪开始,英国皇家学会成立之时,不仅第一次将科学家的活动与其他人类活动(比如宗教和艺术)相分离,研究机构成为人类的独立的学术团体,使得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在科学家的活动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独特的活动,同时,科学家作为独立的研究机构,开始科学家的科学传播活动。英国科学协会和英国研究会更是将公众参与作为主要目的。
从18世纪开始,英国就创立了传统的科学家公开讲座。比如圣诞科学演讲都是科学家对公众的讲座,在过去的200多年时间内,包括法拉第和廷德尔等著名科学家都是讲座的主要人员,至今没有中断。赫胥黎关于达尔文进化论的著名演讲和争论也是在英国科学协会的系列讲座中进行的。美国的科促会(AAAS)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年2月份的年会以及出版世界上最著名的《科学》杂志(Science Magazine)。纵观历史,我们会发现,英国和美国从17世纪开始就先后成立了专业从事科学传播工作的机构。至今这些国家的科学传播工作都是科学家,其中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担负的。当然,包括每年读者评选出的科学书都是著名科学家写的。其中包括大家非常熟悉的霍金、道金斯、威尔逊等等。
在19世纪末成立的英国和美国的科学促进会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而促进科学家参与科学技术传播的主要手段不仅仅是号召,更举办了科学家科学传播培训班。这些培训项目主要是培养科学家与媒体合作,用媒体语言讲述自己的研究领域的成果以及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令人吃惊的是,大多数科学家们踊跃参加,每次的培训名额都不够。科学家与媒体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惯例与模式。他们认为,科学传播一定是科学家与媒体的合作,这种模式是社会效果最好的。
反观中国,我国目前主要的问题是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从事科普,而科学家参与的程度较低。中国总是号称科普队伍有几十万大军。但是,这些人多数不是科学家,而是科普行政管理人员。这是中国科普一直处于落后境地的主要原因。另一个问题就是,科学机构的团体主义过于浓厚,自己掏钱做的事情就必须鼓吹自己的成绩,否则就不配合。
因此,中国应该以某种程度的制度性约束激励科学家从事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与科学家团体的合作,可以学习发达国家在上世纪60年代的做法,由专门的基金会拨款、由科学家参与制作电视科学节目,用这种大社会和大科学的模式,最有效地进行科学文化建设。但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科学传播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