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授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授时部党委、各党支部:

按照院党组、西安分院党组和陕西省委省纪委要求,5月份在我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学习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重点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讲话和《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按照院党组关于《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入手强化管理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促进中心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这次宣传教育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全体党员干部、研究室主任、课题组长,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活动安排和要求如下:

1.宣传活动。综合办公室要利用横幅、橱窗、网站、简报等,大力宣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宣传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条规,增强廉政守纪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组织党员学习。各党支部要在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廉政准则》,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提高全体党员拒毒、拒黄、拒邪教、拒学术不端行为和各种不良风气能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领导干部学习。在组织党员干部自学的同时,中心党委和授时部党委要专门安排时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廉政准则》有关法规制度等规定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力抓好中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4.按照上级要求,中心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党员干部至少讲一场有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辅导报告。结合《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学习,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5.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分院党组安排组织一次示范教育或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贪路无归》--陈双全腐败案透视等警示教育片等。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6.中心纪委从“着力加强对我院反腐倡廉八个重点领域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预警机制”出发,对中心相关领域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7.中心纪委利用宣传月时机,结合纪监审工作重点,明确l—2个重点专题,开展深入调研,完成有一定深度的报告或论文,在六月召开的西北片纪监审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8.活动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以身作则;各部门领导和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中心或授时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把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相互促进,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