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院属各单位党委(党组),院部机关党委:
《中国科学院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先进性和能力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院党的建设、保证“创新2020”的顺利启动和实施、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我院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证‘创新2020’顺利启动和实施”为主题,坚持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组织和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按照“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要求,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和谐奋进、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大幅提升我院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科技创新整体跨越。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便于党员参与、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活动开展的着力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要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七一”前,分别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主题,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顺利启动和全面实施“创新2020”提供可靠保证。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
我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在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要在推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围绕“创新2020”总体目标,加强战略研讨,明晰发展目标,找准战略突破口,提出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创新2020”的实施,以抢占未来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大幅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我国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普惠发展、和谐持续发展提供雄厚的知识基础、强大的发展动力和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要在促进和谐奋进上取得新成效。不断弘扬和传承“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淡薄名利、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科学院精神,牢固树立科教兴国、创新为民的科技价值观。认真总结知识创新工程的经验,找出问题和差距,加快推进实现“九个转变”,从根本上冲破和革除一切不适应、不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发挥好“火车头”作用。
三是要在服务职工群众上取得新进步。各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关心科技人员所思所想,真诚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真实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实施“和谐关爱工程”,使党的温暖看得见、摸得着,积极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建立和睦相处、诚信合作的和谐关系。
四要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加强党务干部配备,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下大力气抓好在学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党委委员的作用,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突出对青年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员意识教育,使广大党员在科技创新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顺利启动和实施“创新2020”重要保证,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推动“创新2020”的强大合力;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目标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充分激发和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夯实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落实科学发展、保证和推动“创新2020”顺利实施的强大力量。
要借鉴和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紧密结合本单位的科技创新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贴近单位实际,设计活动载体,坚持分类指导,不断深化内容。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吸引党员和群众参与,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确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
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坚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同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注意与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相区别。活动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要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在2010年5月底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方案,广大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以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形式、深化内容,全面开展和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三)成果展示。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写丛书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技创新的成果,形成良好氛围。
(四)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五)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党委可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地区)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方案。院党组统一领导全院的创先争优活动,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创先争优活动的进行指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地区)开展创新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并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二)运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的作用,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我院各单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掌握了解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本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单位党委要在半个月内将具体方案上报分院党组(京区、沪区党委和企业党组)。各分院党组(京区、沪区党委和企业党组)在一个月内将具体方案上报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活动进展也要及时报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