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授党发字〔2012〕4号
中心各部门、授时部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科院党组、西安分院党组和陕西省委、省纪委要求,中心定于在5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重点,以“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为主题,以开展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构筑制度防线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促进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推进“创新2020”和国家授时中心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
国家授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从2012年5月2日至5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教育对象包括全体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研究室主任、课题组长,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活动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开展宣传活动。要在中心网站突出位置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栏目,同时利用横幅、橱窗、简报等,大力宣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方针、政策和成果;宣传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条规,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舆论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和工作环境。
(二)组织党员学习。各党支部要在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专题学习,开展读廉政读物活动,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提高全体党员拒毒、拒黄、拒邪教、拒学术不端行为和各种不良风气能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在组织党员干部自学的同时,中心党委和授时部党委要专门安排时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等规定内容,进一步丰富各级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知识,增强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力抓好中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开展党风廉政主题宣讲。按照上级要求,中心党政主要领导要结合宣传月活动,联系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以“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为主题,给本单位党员和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五)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事迹,组织一次示范教育或警示教育活动。中心党委将组织观看《堂堂外表下的真相一李堂堂受贿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六)开展革命优良传统教育。要结合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召开,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接受廉洁奉公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七)开展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建设探索。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与岗位人员对照廉政准则和党纪政纪条规,开展重点领域、部门和关键岗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建设探索。以提升管理水平、降低风险为目标,认真查找分析所在部门与岗位在思想道德、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廉政风险点,提出防范对策,探索建立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八)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和总结。中心纪委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时机,结合中心的重点监督领域,以科研经费管理为重点,开展深入调研,完成2—3篇有一定深度的学习体会或文章,在分省院五月底前召开的研究所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研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四、活动要求
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以身作则;各部门领导和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中心或授时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把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相互促进,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