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的通知

中心各研究室、部门:

  根据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加强我中心因公出国管理和编制我中心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编制要求

  1.明确出访目的,确保出访有实效。各部门要统筹考虑,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控制出访规模,严格管控赴“热门”国家和世界旅游热点国家团组,切忌“扎堆”出国,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的出访,严禁安排一般考察性出国,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无关人员搭便车出国,继续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进行严格的限量管理。

  2.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限量管理非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施不计批次管理,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实行限量管理。

  3.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团组管理。要认真领会中央实施不计批次政策的部署,不计批次不是疏于管理,更不是放任自流。应适度控制同一研究室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人数,切忌“扎堆”出国参加国际会议。

  4.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做好出国行前保密、滋扰贴靠、防间反谍和人身安全等教育工作,提高全体科研人员在境外的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建立所级应对风险挑战的危机管理工作机制。

  二、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起,对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实行区别管理,其中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不再纳入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仍纳入国家“三公”经费范围从严控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中央外办、外交部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加强外事管理,并要求各单位要对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进行全面自查,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团组的查处和问责,起到警示作用。

  四、编制注意事项

  1.按需申报出访计划,未报计划的出访申请可能被驳回。

  2.学生出访、赴港澳台的出访团组和出访经费不纳入编制范围。

  3.科研经费包括:科研项目,包括外方资助或院外资助情况。非科研经费:指来自单位的管理经费。出国预算以“万元”为单位填报。

  4.报送时间和形式。请各部门将“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因公临时出国预算”于2020年12月27日前通过ARP报科技处。系统原因,从本年度开始科技处不接受excel版的出国计划,请申请人/课题组秘书通过ARP提交。超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计划,请注意截止日期。

  联系人:科技处 熊田甜 83890423 gjhz@ntsc.ac.cn

  附件(中心网站下载):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ARP填报说明

                                                    科技处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