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导师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新增导师)和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均需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www2.ucas.ac.cn)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工作。未进行备案的导师,将不能进入下一年度研究生的正常招生。为做好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的对象
申请2021年度招生的全体导师。
二、信息维护的流程
1、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需通过教师管理系统维护相关信息。网上信息维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导师维护阶段;第二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三阶段培养办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1。
2、新增导师的资格申请可与该导师的年度招生申请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所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导师填写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四阶段为培养办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2。
3、硕导转博导资格及博导招生资格的申请。网上申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所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导师填写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四阶段为培养办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所外学术型和企业型兼职导师的推荐
1、请各研究室推荐来自于高校、科研院所等,符合国科大导师上岗条件(附件3),与我中心导师及研究生研究方向紧密结合,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能有力地促进我中心学科建设的所外专家担任博士研究生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一般为第二导师)。
2、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须实行双导师制,即所内导师为第一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全面指导工作。所外专家为第二导师,指导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环节。
请各研究室推荐推荐来自于企业、科研院所等,基本符合国科大导师上岗条件,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所外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型,每室至少2名)。
3、各研究室填写所外兼职导师基本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由室主任签字交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edu@ntsc.ac.cn。
四、其他说明
1、招生导师资格备案和新增导师资格备案的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1和2。
2、教师系统中“入选人才项目”及“入选年份”由教育处维护(导师本人不可维护),不维护该字段不能提交新增导师备案申请。入选年份一定要与官方发布的入选年度相一致。
3、教师系统中的教师个人主页将同步展示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文网师资队伍栏处。教师个人主页可以方便导师展示自我、与人交流,用于招生宣传,也是展示学校的窗口。目前,很多研究生导师主页上的关键字段尚是空白或是长期未有更新,这不利于学校数据统计和展示。请导师积极发布和维护个人主页,以便支撑一流大学的形象建设。另外,请导师要注意隐藏个人敏感信息。近期,国科大在系统后台集中处理了一些敏感信息,请各位导师亲自登录维护,以免公布的个人主页存在特殊符号或语句不通。
4、从今年起,对于新增的本单位导师,需要填写导师归属学院。导师个人主页会同步显示在32个有教学工作任务的院系网站的师资队伍栏处。请新申请导师资格的科研人员在提交《导师资格申请表》时,封面注明归属学院。
5、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每位导师最多指导研究生总数为20名,其中指导博士研究生最多为12名。如果超过,则下一年度无法提交招生备案申请。该要求是指第一导师名下现有在读学生人数加上下一年度计划招生人数,第二导师指导的学生不算在内,当年秋季计划入学的学生不计在内,其他情况包括留学生,均计算在内。
6、请各位导师检查更新维护本人基本信息。请各导师更新及更正导师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学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类别和入选年份、一级学科、学科专业等信息。系统中有一些教师的身份证号还是15位,请维护成18位。
7、根据以往经验,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急速)。如在网络填报过程中有无法解决的技术疑问,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络中心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8256622。
8、材料提交
1)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提交系统导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度招收研究生申请表》1份,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教育处。
2)新增导师资格申请(含硕导转博导)人员可同时申请招生资格,提交系统导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度招收研究生申请表》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各1份,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教育处。
3)各室推荐的兼职导师,提交系统导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1份,本人及我中心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教育处。
4)以上工作于6月3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平
联系电话:83890559
邮 箱: edu@nts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