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推荐工作的通知(截止9月6日)

中心实验室、研究室相关科研人员:

  2021年度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已展开,根据陕西省科学院《关于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中心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9年7月1日(含)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青年科技新星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3.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其他条件

  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我中心推荐渠道均为陕西省科学院。本次我中心向省科学院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3人、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不超过2人、申报科技新星不超过3人。

  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要求

  (一)截止时间:9月6日下午5点前提交。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者请提交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1)(简装、双面打印、一式三份)、《2021年度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材料。

  2.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请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

  人才推荐表》(附件2)(简装、双面打印、一式三份)、《2021年度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材料。

  3.申报科技新星的人员请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3)(简装、双面打印、一式三份)、《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材料。

  4.所有申请书或推荐表、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5.填报内容不要涉密,提交材料时请务必提交《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涉密情况审查表》(附件5)。

  四、有关通知和表格下载地址

  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237749.html(陕西省科技厅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彭莎83890294、吕鹏纲83890338

  邮 箱:pengsha@ntsc.ac.cn

  附件1: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附件2: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附件3:陕西省科技新星申请书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涉密情况审查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