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授时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二、复试成绩要求
凡一志愿报考我中心,初试成绩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注意查看邮件)。
三、关于调剂
我中心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关于调剂具体工作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复试安排
受疫情影响,复试采用远程线上视频复试的形式。
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远程线上视频复试需要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做好测试准备,如有困难,及时向教育处反映,做好沟通。
五、报名资格审查
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附件1)在3月24日前将以下资格审核所要求电子版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edu@ntsc.ac.cn。邮件命名格式:考生姓名-复试-审核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
2.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查验证书原件;
3.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6.政审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盖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附件3),政审材料如开具有困难,可在入学前补交;
7.考生分别手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仅限应届生)、毕业证书原件(仅限往届生)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限往届生)所拍摄的照片。
8. 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认证电子版,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不符合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六、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参加远程线上视频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签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遵守报考复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诚信参加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录制相关音频视频,更不得网上发布,无论何时,一经查实,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授时中心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其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将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PDF版)同审核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教育处邮箱edu@ntsc.ac.cn。
七、复试内容
含业务能力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等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科研创新潜质。
1)业务能力考核(40分)
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以及思维能力、反应能力等。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
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读及翻译的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40分)
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以外的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对考生在回答问题时表现的能力与水平等情况的考察,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八、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1、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录取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均为“合格”的前提下,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与政审
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应将体检表(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必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与体检单交界处加盖骑缝公章,具体要求见拟录取通知)原件寄至我中心教育处,体检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复试监督公开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中心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监督电话为029-83890537,E-mail:edu@ntsc.ac.cn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投诉事。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
邮 箱:edu@ntsc.ac.cn
联系电话:029-83890537
联 系 人:雷老师 李老师
地 址:西安市临潼区书院东路3号
附件3:政审表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
国家授时中心教育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