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 “院长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科发前函字〔2023〕1号)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和范围
“院长奖”由中国科学院设立,分为“院长优秀奖”和“院长特别奖”两种。
1.“院长优秀奖”获得者需具备的条件:学习成绩优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了较大贡献。
2.“院长特别奖”获得者需具备的条件:学业优异,在学习期间有较大的创造发,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较重要创新或发展,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参评范围:国科大在学研究生(不含2023年春季已毕业的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2023年度我中心“院长奖”评选推荐名额为2名,由我中心组织初选,结果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评审推荐及申报流程
1.各实验室/研究室院长优秀奖、院长特别奖各推荐1名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研究生。
2.申报流程及纸质版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需简明扼要,按序整理装订成册,纸质版材料当面提交教育处。
电子版材料:
(2)提交与纸质材料相对应的电子版材料,证明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档打包发至邮箱lidan@ntsc.ac.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_院长优秀奖/院长特别奖。
3.中心将成立初选评审委员会,由7或9人组成,负责我中心“院长奖”的评审推荐等工作。(推荐评审专家遵循回避原则,申报学生的导师或直接利益相关人不能作为评审专家。)
4.初选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答辩时长为5分钟。
5.初选结果须在我中心内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科大。
6. 请申报学生认真填写所需信息,系统上传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逾期申报无效。
联 系 人:李 丹
联系电话:029-83890537
教育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