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授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域发展青年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研究室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21〕53号)文件要求、院人事局和西安分院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予以通知,请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一、项目定位
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以下简称“青年学者”)旨在激励与国家、院在西部、东北地区部署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紧密结合,符合院属单位发展规划重点方向,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骨干人才。重点支持长期扎根服务地方,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改造升级、乡村振兴事业等经济主战场做出突出创新贡献的优秀青年专家学者。
二、申报名额:我中心本年度有3个申报名额。
三、申报条件
1.在我院西部、东北地区(自然地理区域)院属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编职工;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科研工作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体现区域创新研究特色,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重要学术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
4.为加强相关人才政策有序衔接,国家或院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一般应在执行期结束后方可作为候选人,“西部之光”入选者应通过项目终期评估并且获得“优秀”结果等次。
其中,对“西部之光”项目终期评估结果未获“优秀”结果等次,但其后取得优异科研实绩、作出突出创新贡献人员,可由单位推荐、经分院基于“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原则综合研判同意后,破格作为候选人参加择优遴选。相关破格推荐情况须提供书面说明。
5.根据院有关人才项目同类限项(互斥)要求,国家级有关人才项目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申报院级人才项目;院引进人才计划入选者、青促会优秀会员在执行期内不得申请院级其他人才项目;团队项目执行互斥政策;申请人同年申请院级人才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若均获得推荐时,申请人只能选择1项。其他限项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四、遴选程序
1.单位资格审查;
2.单位组织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上报分院遴选推荐;
4.院审批发文。
五、材料要求
1.答辩PPT:汇报时间10分钟,自拟提纲,一般应包括个人经历,在研或拟研项目情况、拟解决关键问题、技术路线及创新办法,学术研究主要进展、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个人组织协调或团队领导力,长期扎根服务地方情况,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改造升级、乡村振兴事业等经济主战场方面的突出创新贡献和岗位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
2. 线上填写:通过人事局评估系统填报(https://pecas.las.ac.cn/login.html),请在7月17日前完成填报,并导出电子版(草拟单位意见)。
3.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系统保持一致,从系统导出推荐表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5份(单面打印,单位、分院和院意见栏单独成页,夹子装订);纸质附件1份(含封皮、目录);《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项目审查表》1份。
以上材料请于7月17日前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彭莎83890294、吕鹏纲83890338
国家授时中心人事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