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授时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研究所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10月21日上午,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部署,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讨论研究所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落实。中心全体党委委员、学术委员会主任郭际,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现场与视频会相结合的形式参加本次学习,学习会由中心党委书记窦忠主持。
  会议以“党内法规构筑治国理政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为主题,结合党委委员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新时代意识形态责任制核心党规导读》心得体会,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8次论述,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文件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研究所党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会议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树立“四个自信”的内在要求。
  会议要求中心各级党组织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则,将意识形态建设与青年和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研究所创新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弘扬科学家精神相结合,以党内法规为基石,构建维护意识形念安全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肩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全面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指出,国家授时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抓好研究生、青年群体、离退休老同志和海外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政治认同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326”精神和“CAPS”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的教育。中心上下要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为研究所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会议还听取了党委全面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阵地管理情况、队伍建设与督查考核情况的汇报。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