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10月人才项目计划的预通知
各研究室、实验室:
为加强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的统筹管理,增强各部门对人才项目政策的了解,推动各部门科技人员及时、有序地开展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人事处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及陕西省以往有关人才项目申报安排,将2023年9、10月有关人才项目计划进行预通知,请各研究室科技人员提早做好项目申报和结题相关准备工作,按通知要求时间及时提交材料。
一、 青年创新促进会
(一)申报条件
(1)会员入会时须为在聘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册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学风优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突出。
(二)支持力度:院支持人才专项经费80万元,执行期四年。支持名额由院正式通知。
(三)遴选程序:单位推荐→理事会审核→人事局审定→形成建议支持人选名单→报院审批→发文。
(四)材料要求:《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入会申请表》(附件1)、《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推荐人选信息统计表》(附件2)、附件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表提及的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等,合并为1个PDF文件制作封皮和目录)。
(五)其他注意事项: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除外)也可提交材料,最终申请资格应以2023年院正式通知为准。请于2023年9月20日下班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内容务必准确、规范,不得涉密。
二、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面向当年度招聘的特别研究助理,即2022.11月以后招聘的特别研究助理。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请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此前未获得本项目资助。
(二)支持力度:院给予每位资助人员6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分2年下达,各单位2年内给予每位资助人员匹配20万元经费。
(三)材料要求
1.《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附3)、《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人员汇总表》(附件4)、《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人员培养方案》(附件4-1)。
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
4.已工作人员(含博士后人员)提供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博士导师推荐信;
材料2、3、4项可合并为1个PDF,并制作封皮和目录。
(四)其他注意事项:请于2023年9月20日下班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内容务必准确、规范,不得涉密。
三、陕西省科技领军、科技新星人才计划
(一)申报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45 周岁以下。
2、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 周岁;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其它人才计划,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其他人才计划,避免重复支持。
(二)材料要求:申请领军人才的请填写《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领军)(附件5)、《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5-1);申请科技新星人才的请填写《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领军)(附件6)、《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附件6-1)以及以上两类项目的附件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表提及的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等,合并为1个PDF文件制作封皮和目录)。
(三)其他注意事项:请于2023年9月20日下班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内容务必准确、规范,不得涉密。
三、中心青年创新人才计划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 遵守学术规范, 恪守学术道德, 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质和团队组织能力, 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2)应为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职工或特别研 究助理, 入所工作未满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其他要求:
(1)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授时中心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应具有基础性、 原创性和前瞻性, 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3)项目年度和终期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支持力度
每年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 0项。中心支持 “青创计划”人才专项经费15万元,分三次按年度拨款,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在上述经费范围内,设具体经费的比例限制,由获资助科研人员自主统筹使用,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
(三)材料要求:《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7)、《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汇总表》(附件8);附件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表提及的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等,合并为1个PDF文件制作封皮和目录)。
(四)其他注意事项:请于2023年9月27日下班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内容务必准确、规范,不得涉密。
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均为预通知,如有差异请以该项目正式通知为准。
人才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中凡涉及单位意见的请务必根据人才计划设立意义和申报人员创新点提前自拟。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时均需提交《国家授时中心项目申报审查表》(附件9)纸质件1份(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其余部分暂不签)。所有材料请按时间节点准备。需要PPT答辩的项目请务必在提交电子材料时准备好,以留有足够时间修改完善。如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彭莎、吕鹏纲 83890294/338
附件4.1《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人员培养方案》
附件7.《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表》
附件8.《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汇总表》
国家授时中心人事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