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各研究室、实验室科研人员:
根据《陕西省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要求,现发布中心关于进行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青年科技新星遴选推荐工作的正式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推荐类别及名额
本次向省科学院推荐分为三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人、青年科技新星5人。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陕西省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1年7月1日前注册);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2018年7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三、其他申报要求
1、突出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 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推荐人选需经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至省科学院。
2、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3、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1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会影响后续整体评审及上报工作)。
2、材料要求:申请人需登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 com)进行填写(如无权限请联系人事处授权),填写完成后导出PDF连同纸质版《国家授时中心项目申报审查表》一同提交至人事处。之前已按照预通知提交预申报材料材料者仍需提交正式版材料。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联系人:彭莎83890294 吕鹏纲83890338
国家授时中心人事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