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授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遴选的通知

中心各研究室、实验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国授发字〔2023〕33号)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现将 2024 年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突出支持聚焦主责主业和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鲜明导向,大力引导青年科技人才承担参与各类重大科技攻关任务,2024 年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符合国家、院重大部署和国家授时中心主攻方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承担国家重大任务以及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质和团队组织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二)应为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职工、特别研究助理和博士后入所工作未满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4年1月1日)。

(三)项目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授时中心学科布局和主攻方向。

(四)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项目年度和终期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

(六)已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本项目。已获得过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执行期间如获得院级及其他层次项目支持的,本项目经费则作为相应项目的匹配经费予以配套支持,同时仍要完成本项目的考核要求。

三、资助指标和支持

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是中心给与新参加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择优资助原则,2024年拟资助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

项目支持期3年,中心支持专项经费15万元/项。项目执行期结束后未使用经费由财务资产处收回。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入选者须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合理规范使用项目经费,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执行。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于无故不接受年度考核或连续两次年度考核排名后两位的项目,中心进行通报并终止项目。

(三)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中心将依据《项目任务书》内容,组织专家对入选者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和终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中心遴选推荐院级人才项目的重要参考意见。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和结束后两年不得调离国家授时中心,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在项目执行期内或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两年内,因个人原因离开(调离、辞职、长期出国等)中心的,须赔偿中心违约金5万元。

五、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经所在研究室/实验室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人事处。

(二)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三)专家评审结果经中心所务会研究决定,在中心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中心予以立项资助。

(四)项目汇报以PPT形式进行,报告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汇报自拟提纲,内容应包含个人科研工作经历、选题意义(重点阐述对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意义以及与研究所主责主业关联性)、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预期成果产出、经费预算等。汇报内容应与申请表中表述一致。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用“姓名-2024青年创新申请书”命名。纸质版本人和研究室/实验室负责人须签字完整。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汇总表》仅电子版,用“姓名-2024青年创新汇总表”命名。

(二)申报材料接收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时间具体时间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莎 83890294、吕鹏纲83890338

邮箱:pengsha@ntsc.ac.cn  lvpenggang@nts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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