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026-2027学年已开启,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缴费标准及范围
1.缴费标准: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
2.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3.在职定向学生均不缴纳学费。
4.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二、缴费方式
1.国科大将在2026年9月23日开始,每一、三、五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2.其他非批量扣款时段,学生可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详见附件)。
3. 申请缓缴的学生须于9月22日前填写提交学费缓缴申请。缓缴审核通过,期满后须及时缴费,贷款缴费的学生如未成功办理贷款,须及时自行完成缴费。
三、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9月25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无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回执需要学生处盖章,请执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理,雁栖湖校区:礼堂210办公室,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办公室。京外学生可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jz@ucas.ac.cn。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教育处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029-83890537
国家授时中心教育处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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